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甘孜法律咨询 > 甘孜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做公司股东对年龄有没有限制

做公司股东对年龄有没有限制

贾** 四川-甘孜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6.01.03 11:58:27 415人阅读

做公司股东对年龄有没有限制

其他人都在看:
甘孜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甘孜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想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公司股东,可确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出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完成股权取得的相关事宜。
(二)当股东因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时,如参加股东会、签署决议等,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条表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行为,对应到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上,无民事行为能力股东的相关行为也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2026-01-03 14:54: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我国法律未绝对限制公司股东年龄,自然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股权就能成为公司股东,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行股东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自然人成为股东关键在于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且民事法律行为要符合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自身行为能力受限,但可由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股东权利,进而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像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其出资、签协议成为股东。不过在股东行使权利时,若行为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就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这意味着年龄不影响自然人成为公司股东,只要满足条件,其股东资格就受法律保护。若大家在股东资格、权利行使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3 13:55:27 回复
咨询我

1.我国法律对公司股东年龄无绝对限制,自然人成为股东关键在于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且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借助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进而取得股东资格,像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出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成为股东。股东行使权利时,若行为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只要满足民事权利能力要求并合法取得股权,自然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可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资格受法律保护。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法定代理人,要明确自身职责,依法依规代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股东行使权利,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在处理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股东事务时,严格审查法定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确保相关行为合法有效。

2026-01-03 13:35:22 回复
咨询我

1.我国法律对公司股东年龄无绝对限制。自然人成为股东,关键是要有民事权利能力,且其民事法律行为要符合民事行为能力规定。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让法定代理人帮忙行使股东权利,进而依法获得股东资格。就像未成年人,能让父母当法定代理人,帮忙出资、签股权转让协议等,成为公司股东。
3.股东行使权利时,像参加股东会、签署决议这类事,如果行为人没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就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去做。
4.总之,不管年龄多大,自然人只要满足民事权利能力要求,通过合法途径拿到股权,就能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资格受法律保护。

2026-01-03 12:48: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在公司股东年龄方面未设绝对限制,自然人成为股东关键在于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相关民事法律行为要符合民事行为能力规定。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借助法定代理人来行使股东权利并取得股东资格。像未成年人能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完成出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事宜以成为股东。
(3)股东行使权利时,若自身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像参加股东会、签署决议这类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只要满足民事权利能力要求并合法取得股权,自然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可成为股东,且股东资格受法律保护。

提醒:成为公司股东时,要确保取得股权的方式合法合规。若涉及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应依法正确行使代理权利。

2026-01-03 12:28:5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不想做股东了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

    2025.06.14 1177阅读
  • 担任股东有年龄的限制吗

    2025.01.25 849阅读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做股东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析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 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024.10.02 1129阅读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做股东的出资规定有什么

    律师解析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 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024.09.22 123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