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了套房,不一定是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
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
共同财产。
如果是登记夫妻双方名下的,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