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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4 12:45:07 已帮助27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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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人身属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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