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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靠停马路突然打开车门致人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靠停马路突然打开车门致人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2-20 00:14:38 已帮助2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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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靠停马路突然打开车门致人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作为驾驶员,停车时没有观察后方情况便急忙打开车门,明显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造成正常行车通过的马某摔伤,属于应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情形,具有明显过错,应当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应当视案发时的具体情况确定行为人赔偿受害者的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或(临时)停车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负有不得侵害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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