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对诉讼,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对方起诉状等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主张。
(二)仔细审查对方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收集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反驳对方诉求,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与对方和解,协商出双方接受的方案并签订和解协议。
(四)若有反诉理由和证据,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反诉维护权益。
(五)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