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自然人可投资成立1个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
注册资本为5万元。这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非
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股权等作价,现金
出资额不低于30%。 这种形式必须标注是“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非
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项特征是由前一项特征所决定的,
个人独资形成的企业财产只应当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应为其他人所有,这就确立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并决定了其经营成果也归属于投资人个人。
2、《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
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