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自愿约定平分,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需在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如房屋位置、产权证号等,以及分割方式为双方各占50%份额。
(二)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平分。但婚后若有共同还贷或用共同财产对房产进行增值性投入,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补偿。
(三)若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需注意,请求撤销的时间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