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将房产登记至主贷人名下。若对方拒绝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处理剩余贷款事项。主贷人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若此前双方共同参与还款,需及时联系贷款银行,变更还款账户等相关信息,确保还款责任明确。
(三)支付房屋补偿款。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金额,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房屋补偿款。若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该条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房产过户操作,持有法院生效判决书及个人相关证件,可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将房屋登记到主贷人名下。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户手续。
贷款后续处理,主贷人需继续承担房屋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若之前是双方共同还款,应及时联系贷款银行变更还款相关信息。
房屋补偿款支付,主贷人要按照法院判决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金额。若未履行支付义务,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笔款项。
结论:离婚房产判给主贷人后,需完成房产过户、继续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并按判决支付房屋补偿款。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过户时,主贷人可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及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贷款处理方面,主贷人作为贷款合同的签约主体,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若之前为双方共同还款,应及时联系贷款银行变更还款信息。关于房屋补偿款,主贷人需按照法院判决向对方支付相应款项,若未履行该义务,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在办理过户、变更贷款信息或支付补偿款过程中遇到障碍,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房产判给主贷人后,需围绕产权归属、贷款责任、补偿支付三个核心环节完成后续处理,确保各项义务依法履行且权益清晰。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凭借法院生效判决书、个人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将房产登记至主贷人名下。若对方不配合过户,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途径完成产权转移。
2.变更贷款还款信息。主贷人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若此前为双方共同还款,应及时联系贷款银行,提交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变更还款账户及责任主体信息,避免因信息未更新引发还款纠纷或信用问题。
3.履行房屋补偿义务。若法院判决主贷人需向对方支付房屋补偿款,需按判决确定的金额和期限完成支付。若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贷人可能面临财产查封或信用惩戒等后果。
法律分析: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判决中房产判给主贷人后,主贷人可持法院生效判决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将房产登记至自己名下。若另一方拒绝配合过户,主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依据通知书办理过户。
(2)处理剩余贷款事宜。主贷人需继续履行剩余贷款的还款义务,若此前双方共同参与还款,应及时联系贷款银行,提交离婚判决等材料,申请变更还款账户信息或调整还款责任的相关登记,避免因信息未更新导致还款纠纷或信用问题。
(3)支付房屋补偿款。若判决中明确主贷人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主贷人应按判决确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支付义务。若主贷人未按时支付,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冻结财产、划拨款项等措施保障其权益。
提醒:
主贷人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及贷款信息变更手续,避免因拖延导致后续产权或还款问题;同时需按时支付补偿款,避免被申请强制执行影响个人信用。双方均需严格履行判决义务,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业解答离婚后,房产归女方,但还有房贷等债务没结清。这债务该谁还,得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双方得商量好,是女方一个人还,还是俩人一起还,怎么还,啥时候还,都得写明白,省得以后有麻烦。协议清楚了,双方的权益才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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