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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前提是什么

1、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
土地使用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因此获得交付的金钱就是土地使用转让金。
现实当中,人们经常会把土地转让土地出让这行为搞混。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可以看出出让和转让非同一个意思。
2、土地使用转让金的转让条件
另外,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同的产权证明;
④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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