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继续履行是建筑合同违约赔偿的基础方式,违约方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若因未履行导致对方有额外损失,额外损失也需赔偿,这保证了合同的基本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适用于工程质量不达标情况,违约方通过修理、返工或改建等方式使工程符合约定标准,保障了建筑的质量。
(3)赔偿损失要求违约方弥补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有一定限制,即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
(4)支付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执行,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
提醒:签订建筑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赔偿方式和标准,遇到违约纠纷时,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