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行为依托合同:确保诈骗行为是通过签订履行虚假合同,或者利用合同条款来实施的,以此作为认定合同诈骗金额的基础。
(二)明确金额范围:认定的金额是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总额,只算实际取得的财物数额,不包括被害人间接损失。
(三)证据要充分:要有转账记录、财务凭证、货物价值评估报告等书证物证,或者被害人陈述、行为人供述等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诈骗金额。
(四)扣除已返还财物:如果行为人返还了部分财物,要从总额中扣除返还数额来计算实际诈骗金额。
(五)区分既遂与未遂:既遂按实际骗取数额认定,未遂按诈骗目标数额或情节严重程度认定,但要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未遂定罪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法条表明合同诈骗需有骗取财物行为及对应金额等情况才会定罪处罚,与上述认定条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