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构成
犯罪的,承担
刑事责任。
1、因双方
恶意串通,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中标无效;
2、
投标人未中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
情节严重的,由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
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风险提示:招投标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
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