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自然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刑事和民事有什么区别

自然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刑事和民事有什么区别

刑法理论上,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认识基本上是有共识的。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的,行为人具有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刑事责任能力是以刑法上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为基础的。根据这一标准,可以将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由于识别和控制能力决定于人的年龄和智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实际上是以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而划分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就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14周岁这一分水岭来看,刑事责任能力取决于识别和控制能力。依法具有识别和控制能力,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法没有识别和控制能力,便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我国民事立法并未涉及,以致于对于民事责任能力的认识,理论上出现很多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有行为能力说、意思能力说、识别能力说、责任资格说等几种观点。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