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
保证书,以及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在
离婚时均可以做为要求违反
保证一方
赔偿的
证据。
2,保证书中可以双方约定,一方使用
家庭暴力时对另一方如果赔偿,或者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由受害一方所有等财产惩罚性条款。但是不能含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限制对方行使人身权利的条款。
3,如果提起
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使用家庭暴力一方,除非对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家庭
暴力行为,否则主张一方需要提供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才得以使用保证书中约定的惩罚性条款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条第二款:“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