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费用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也由省级行政区制定。
2.若依照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用,无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安排必要资金补足。
3.解决措施和建议:被征地农民可主动关注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信息,确保自身权益。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管,保证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做好对被征地农民的解释和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