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死前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为主

死前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为主

1、遗嘱的内容不冲突的,多份遗嘱都有效力,有冲突的,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吴彦明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吴彦明律师

帮助人数: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