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男人有外遇且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程度,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动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要求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争取多分财产。
(二)若对方构成重婚,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让其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若只是偶尔出轨,虽无明确法律责任,但在离婚时可将其作为证据,让法院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