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一定能够作为控罪的
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
法规对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有无
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不属于控罪证据。
2、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