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应当相互负有“夫妻忠实义务”。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无过错方(女方)应当及时收集配偶有婚外情出轨有关的以下证据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和10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因对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有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如双方当事人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等过于亲密的影像资料。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自己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如记录配偶在接送第三者上、下班或者出入在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进行约会的视听资料证据。
4、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5、周围邻居、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