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二)了解取保候审的期限限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超过期限应当及时解除。
(三)知晓取保候审期间的注意事项。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不会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如果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司法机关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
(四)清楚取保候审可能提前结束的情况。在十二个月的期限内,如果司法机关根据案件进展作出逮捕决定,或者决定不起诉等,会提前结束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一)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