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房卖出款项性质及新房产权归属有不同情况,全额买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首付方但需补偿另一方;与共同财产混合购置且登记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要保留相关凭证避免纠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房卖出所得款项作为婚前财产转化形式,仍属个人财产。用此款项全额购置新房并登记自己名下,新房自然属于个人财产。若仅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虽因首付归属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和收益,所以离婚时需补偿另一方。而婚后用婚前房款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合购置且登记双方名下,体现双方共同意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保留婚前房买卖相关凭证能明确资金来源,界定财产性质。若在财产认定和分割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