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约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个关键因素。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该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固定收入的比例标准来确定。
3.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父母一方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等,抚养费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
4.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升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数额时,子女有权向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