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
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
结婚前,父母
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但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除外;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
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
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
购房,婚后才取得
房产证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
婚前财产,不参与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方
婚前买房但是婚后有
还贷款的,其婚后
还贷部分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这部分应
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