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判断场所是否为公共场所,可按以下步骤:先看该场所是否面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开放,无私人专属性质,公众能够依法自由进入或使用,若不满足这一开放性条件则基本可排除。
(二)接着考察其用途是否服务于公众社会活动需求,涵盖休闲、消费、交通、文化、医疗等方面,若用途不具备社会性也不符合要求。
(三)最后确认场所是否由公共机构或商业主体运营,且运营方是否承担针对公众的安全、卫生、秩序等管理义务,不具备管理公共性则也不能认定为公共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