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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算敲诈吗

分手费算敲诈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3-02 16:24:42 已帮助9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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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算敲诈吗
分手费属于赠与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后支付,就不是敲诈勒索
但如果以此为由,威胁要钱,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在实践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约定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协议、可能是打的“欠条”。
“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现阶段我国也没有相关立法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分手费一般很难得到支持,由于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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