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抵押房产的条件: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
2、房龄与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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