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仲裁管辖地以有效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确定,若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补充协议,或存在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管辖、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等情况,仲裁协议无效,纠纷需走诉讼途径。
法律解析: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解决纠纷要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且明确约定具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所在地就是仲裁管辖地。这体现了仲裁管辖依赖当事人意思自治,无法定地域管辖规则。若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补充协议确定;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无效。同时,仲裁协议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管辖,且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真实存在,否则仲裁协议无效,不能通过仲裁程序处理纠纷。若遇到民事仲裁管辖地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