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的人在会见他人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
通常来讲,要是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那是绝对不可以会见他人的。
执行机关在批准会见的时候,会把好多因素都考虑进去,像会见的对像是啥、会见的目的是什么之类的,目的就是要保证不会对案件的侦查等工作产生影响。
而且,会见得在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进行,要不就经过批准去到指定的地点会见。
要是违反了规定去会见他人,那很可能就会被当作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执行机关就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来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像是给个警告、把保证金没收、把强制措施给变更等等。
总之,被监视居住的人一定要严格地遵守相关的规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擅自去会见他人,不然就很容易给自己招来一些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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