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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此,如果你父亲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在居委会调解后打的更厉害,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你父亲进行处罚,如果你父亲还不改,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以上是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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