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还在持续着的时候,因为拆迁安置才得到的,并且也没有特别说明就只归某一方所有,那通常就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就好比说,拆迁补偿的钱用来买了安置房,而且买房子这个行为是在婚后进行的,那这个安置房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不过,如果安置房是婚前一方自己被拆迁的房子给置换来的,并且只登记在了这一方的名下,一般就可以认定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得根据安置房的获得时间、资金的来源以及登记的情况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去判断它是不是属于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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