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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年我的耕地卖给别人了,现在我还能买回来吗?

pub****161 湖北-武汉 土地承包咨询 2026.01.11 00:11:07 358人阅读

前十年我的耕地卖给别人了,现在我还能买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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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99744条

首先,耕地不能买卖,买卖耕地的行为通常是无效的。不过地已经流转十年了,要考虑对方使用情况和双方约定。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回购,如果对方同意,签好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要是对方不同意,可看看当时交易有无违法违规情况,若有,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交易无效,拿回耕地,但可能较复杂,得收集好相关证据。

2026-01-11 00:11:5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耕地能买卖吗?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2006年8月《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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