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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羁押羁押期限

检察院的羁押期限主要分成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这两部分。

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规定期限还不能结束的案子,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再延长一个月。

像那四类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这样能延长两个月;要是有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规定延长期限到了之后,还是没法侦查完的话,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接着再延长两个月。

而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要是重大、复杂的案子,还能延长半个月。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批准后,羁押期限是可以依法延长的。

检察院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进行羁押,这样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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