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8月5日我们中午下班回家,在磐安县中卢村的路上,有一辆密封型货车和我们同方向行驶,在下坡的地方,他猛然超速,在我们前方几米的地方,没有任何表示的情况下左转弯,致使我们电瓶车直接撞上去,导致俩人受伤,然而他看了一下,没下车子就走了,在我们报警的情况下才找到他,在交警大队见到面,他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我们在医院检查,是右腿小骨折,膝关节受创伤,不能上班,需静养俩个月,我们是做服装踩机器的,靠腿吃饭的,结果休了一个多月后,去调解,他们只愿给医疗费,说没住院没有误工费,我就没愿意,我想请问,我们能不能要误工费?又能要多少
您好!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