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出租地块位于 市 区,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地号,地籍图号,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本 合同 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赁合同 存在,甲方与原 租赁 人因本地块 租赁合同 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 租赁 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