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