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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上诉状

错误的上诉状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1 08:37:58 已帮助4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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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错误的上诉状
不可以。

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仅限于一审的相关情况。或者可以理解为,在一审同样的情况下,再进行一场诉讼。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不可以反诉。

所以如果一审驳回了事实,并一审确定的事实被告可以利用,并估计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可以另行起诉。

因为本案起诉请求赔偿是基于什么未讲清,如果仅仅是认为原告起诉书中的事实侵害被告名誉,那么法院一般是不可能支持被告的请求的。

另外一条理由,一审判决的事实即使没有二审在送达后15日才能生效,所以现在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还不是法律事实。并且若被告另行起诉也应注意这点。以上是关于主题错误的上诉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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