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其一,当代理期限到了,或者代理的事务已经完成了,那委托代理就会终止。
就好像你请人帮你办一件事,办好了或者时间到了,委托关系就结束。
其二,要是被代理人不要这个委托了,也就是取消了委托,或者代理人自己不想干了,辞去了委托,那委托代理也会终止。
这就跟两人合作不下去了,一方不想继续合作了一样。
其三,代理人要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没法再进行代理活动了,委托代理就得终止。
比如代理人突然生病了,失去了行为能力。
其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要是去世了,那委托代理肯定也不能继续了,人都没了,代理也就没法进行。
其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要是终止了,那委托代理也得跟着终止。
这就像是一个公司没了,它之前的委托代理也就不存在了。
这些情形都是根据委托代理关系的本质以及实际情况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委托代理到底有没有终止。
比如代理期限到了,那代理关系自然就终止了;被代理人取消了委托,那代理关系马上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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