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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与诉讼标的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的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间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像案件事实以及实体权利请求等,涵盖的方面众多。

诉讼标的呢,是当事人之间产生争执且要求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也是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二者的区别很明显:客体的范围更为宽泛,诉讼标的是客体里的核心部分。

诉讼标的主要是明确双方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本质,是以实体法的视角去看待双方的争议焦点。

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从整个诉讼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包含了与诉讼权利义务相关的更多内容,比如在查明事实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对象等。

总之,它们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作用。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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