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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开始股东转让

破产程序开启之后进行股东转让,会面临诸多法律层面的问题。

若处于破产重整阶段,股东转让股权就需契合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必须获得法院、管理人以及债权人等多方面的同意,或者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规定。

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出发,这种转让绝对不能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而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资产正处于被清算处置的状态,股东转让股权会受到限制,因为此时公司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剩余资产的分配上,股东的权益已大幅受限。

同时,这种转让还得遵循公司法和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像公司章程中对于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等情况也不能忽视。

总之,在破产开始之后的股东转让,必须确保合法合规,要充分考量各方的利益关系,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利益冲突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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