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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移送管辖

行政复议申请移送管辖,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之后,要是发现这个案子不归自己管,就把它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去审理。

要是发现得移送管辖,那可得按照法定程序来。

首先,行政复议机关得制作一个移送决定书,把要移送的案子情况、为啥要移送以及接收的机关之类的信息都写清楚。

接着,就把这个移送决定书还有相关的材料一起送到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那里。

接收的机关得赶紧受理,然后对案子进行审查和处理。

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行政复议案件能找到最适合审理的机关,这样就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避免因为管辖不清楚而让复议程序耽误或者不公正。

同时,也能让行政复议的效率更高,质量更好,把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给维护好。

最新修订: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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