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寿险受益人的相关事宜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着实复杂。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投保年金寿险,通常在无特殊约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等部分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呢,对于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而言,要是受益人明确指定为夫妻中的一方,并且这一指定是在婚前,或者是通过婚内协议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进行的投保,那么此保险金就属于受益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若没有这样的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保险金收益,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的投保情况、受益人的指定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相关协议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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