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决定将一部分资本公积金缴纳,实收资本200万元,另股东按比例投入100万元,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弥补后,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300万元,公司的资本公积弥补股东未缴的资本可以吗?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本人对本条规定的理解为,资本公积金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及其授权层次不得决定将公司股东所有的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因为财务会计的责任主体为董事会权利,而资本公积金是股东投入公司的一部分,性质上与实收资本一样,只不过是实收资本是在工商登记,而资本公积是未在工商登记的区别而已,是属于股东决策范筹,因此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但这并未限制股东行使自治权:由于公司亏损严重,未分配利润出现重大负数,为了改善公司形象,股东会决定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和实收资本(有时还可能新增投入资金)用于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