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与股份转让公司间的纠纷着实复杂。
隐名股东虽未在登记上成为股东,却凭借与显名股东的协议享有实际权益。
一旦出现纠纷,关键之处就在于能否有证据来证实隐名股东权益的存在及其范围。
倘若股份转让公司明明知晓隐名股东的存在,却擅自转让股权,还损害了隐名股东的权益,那么隐名股东有权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
此时,隐名股东需提供像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的证明以及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相关证据等。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若以不知情为借口拒绝承认隐名股东的权益,隐名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或者让公司对其权益进行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证据以及实际情况,从而判定隐名股东的权益是否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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