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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期满该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死缓」。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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