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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伙人和两个人签不同合同

一个合伙人和两个人签不同合同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9 13:44:39 已帮助21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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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伙人和两个人签不同合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只有在不足清偿时,才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三人按其协议约定,依照其出资比例,以其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

当其中一位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共同存在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财产首先应当偿还其个人债务;

而在合伙经营中的应有份额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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