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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定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行为的方式和内容不同。

本罪可以在合法使用的或非法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实施破坏行为,后者的行为只能是非法侵入,不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3)对危害后果要求不同。

本罪以后果严重为成立犯罪的必要条件,属于结果犯

后者不要求严重后果发生,属于行为犯

(4)犯罪动机、目的不同。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破坏系统完整性的目的或放任这一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人,则并不希望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

(5)本罪具有基本罪和重罪两个构成类型,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后者是单一的构成类型,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成为每个国家很重要的情报,如果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破坏,国家机密泄露,那将会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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