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辨认笔录时,首要需关注辨认主体的适格性。
辨认人必须具备辨认能力,且不能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以确保辨认的公正性。
其次,要重视辨认程序的合法性。
辨认过程应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同时要避免辨认前辨认人见过辨认对象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再者,辨认对象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辨认对象需有明确特征,其数量要符合规定,像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同组照片数量等都应合规。
此外,辨认笔录的内容完整性也很关键。
要准确记录辨认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基本信息,并且如实记录辨认人的陈述。
最后,要确保辨认结果的真实性。
辨认结果应符合逻辑和常理,不能有明显的诱导等因素影响其可靠性,这样才能保证辨认笔录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