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自愿放弃债务这一情形较为复杂。
从公司层面来讲,倘若股东针对自身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主动放弃,且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流程下,通常是具备效力的,这能看作是股东对自身民事权利的一种处置。
然而,要是涉及公司对股东的债权,股东的放弃行为或许会引发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状况。
倘若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便有可能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为缘由提起诉讼。
倘若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时,债权人能够依据《合同法》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条款,请求法院撤销股东放弃债务的行为,以此来确保自身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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