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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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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2010人看过
导读:根据《公司法》,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且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指治理机制失灵,“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有资产减值等情况,“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需用尽协商等手段。满足条件股东可借此维护权益,避免更大损失。
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这里的“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通常指公司治理机制失灵,如股东会、董事会无法正常运作等。“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包括公司资产严重减值、股东投资无法收回等情况。“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意味着用尽了诸如协商、调解、股权转让等手段仍无法化解矛盾。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符合要求的股东才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僵局给股东带来更大损失。

二、司法解散公司申请主体资格有何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司法解散公司申请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此规定旨在防止个别股东滥用权利随意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保障公司运营稳定性。“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既可是单个股东持股达此比例,也可是多个股东联合持股达此标准。股东行使该权利需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情形。法院会审查股东是否符合主体资格及公司是否满足司法解散实质要件,再作出裁决。

三、司法解散公司申请主体资格受限情形有哪些

司法解散公司申请主体为股东,受限情形如下:

一是持股比例不达标。须是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资格申请。若股东持股未达此标准,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

二是股东资格丧失。股东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或因其他合法原因丧失股东身份,便不能再以股东身份申请司法解散公司。

三是滥用股东权利。若股东曾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法院可能认定其不适合作为申请主体,如为谋取不当利益恶意申请公司解散

在探讨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是怎样的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公司司法解散后,会涉及到公司清算的问题,清算过程中要对公司资产、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理,以保障各方利益。而且,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若程序不当可能影响申请的效力。如果您在判断是否符合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形、清算流程以及申请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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