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遗产已完成公证的,拆迁费作为遗产转化形式,按公证内容分配给子女。
(二)公证遗嘱明确指定各子女继承份额的,按该份额分配拆迁费。
(三)公证内容为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拆迁费。
(四)法定继承分配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
(五)法定继承下,子女可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后按协议支付拆迁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