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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一、准备资料,提交申请企业申请进行公司名称变更,根据公司变更需要准备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材料:

公司法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它相关资料:

股东会决议:

变更理由、变更项目(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担)、公司章程修改;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新名称一般建议您提供3-5个备选名称)注意: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四、决定,发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五、相关证件的变更在工商局办理完名称变更登记后,请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及时进行变更。

六、费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需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资本类变更费100元。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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